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9-18 点击次数:


学院16-18各小班:

现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公布如下:

一、学院成立了全体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的奖励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大二年级及以上表现优秀的集体或个人。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一)优秀学生

参评条件为: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同时,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由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依序限额提名,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上报。学院将在确保每个小班至少推荐1人的基础上,其余指标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50%。

由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后每班推荐0—1名上报学院。

特别提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年度内四者皆不可同时获得。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转至其他小班。

三、名额

学院优秀学生总名额为45名,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为25名。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指标分配

优学人数

优干人数

环工16级

6

3

环工17级

6

2

环工18级

6

2

环生16级

4

2

环生17级

5

2

环生18级

6

3

环科16级

2

1

环科17级

3

1

环科18级

3

1

生态16级

1

1

生态17级

1

1

生态18级

2

1

四、时间安排

由于评选时间紧迫,请各小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及时开展工作

1、拟评同学于9月20日中午11:00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醒班主任审核通过。

2、各班班长于9月20日中午11:00前将班级统计表附件一和附件二电子档发给1198286242@qq.com

银娱乐优越会geg

2019年9月18日

 

上一篇:关于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8-2019学年度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