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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9-25 点击次数:


2019届毕业生:

现将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均为B+及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评选流程

参照优秀学生干部中班级学生干部评选流程,即:

1、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有3/4以上同学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参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在得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员半数的人选中,得票数由高到低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2、学院对小班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查复核,公示3个工作日。在审查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名额不再替补;

4、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评选指标

1、全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12 人,省级优秀毕业生 2 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评选。

2、各班推荐0-3名人选并排序。

四、时间安排

919日—925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

927日下午900-1130:资格审查,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川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一,需班主任确认签字确认),“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交至7-804办公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3483499242@qq.com(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奖项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逾期视为放弃

927日:学院进行评选,公示名单中的同学登录“学生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

927日—108日: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1017日:报学生处。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主要表现)应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拟参评同学先线下提交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再通过学工网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进行优秀大学毕业生申报。

附件一:四川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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