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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6-20 点击次数:


各小班:

2016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积极协助同学们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0日-6月29日:首次申请人咨询当地县级教育局下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确定是否需要准备《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或其他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国开行续贷学生在国开行网上自助办理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根据合同或经办银行的约定,确定是否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其他经办银行续贷者,根据银行要求确定需要的材料。

6月30日前:需要提供学校签章证明材料的申请学生,以小班为单位交学院1-606,由学院统一相关材料交学生一科、二科、都江堰校区学工部;

7月2日-4日:学生一科、二科、都江堰校区学工部办理签章手续后将相关材料返还学院,由学院发放给申请学生。

暑期:学生持相关材料返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

9月初:学生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到学生一科、二科、都江堰校区学工部签章后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9月-12月:助学贷款到学校财务缴清学费后,有贷款余款者,财务部门将联系本人,处理余款事宜。贷款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行补足。

二、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学费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途径。各小班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资助工作的重点来抓,尽力确保宣传面,简化事务流程,对个别重点学生还应做好动员工作,力争做到应贷尽贷。

 

 

附件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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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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