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我院关于党校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的通知

时间: 2023-03-05 点击次数:


各支部、学生组织:

学院党校将举办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我院本次党校学员推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身份证为准),经学院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原则上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非团员若有校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称号或为院级学生部门主干,且对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可择优上报)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综合素质较高,自愿参加此次党校学习,自愿遵守党校各项规定。

(二)遴选原则

1、本科二、三、四年级: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效显著,专业思想牢固;上学期无补考重修记录。

2、学生组织:综合表现良好,上学期无补考重修记录,出色完成部门工作。

3、研究生: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二、推荐程序:

1、推荐方式:党支部、学生组织、团支部推荐相结合

2、推荐程序:

①本科各团支部:各支部结合团支部、督导党员推荐和群众意见,从学院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并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办组织人员按要求确定名单并报学院党委。

②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中经学院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申请,结合部门成员意见推选,并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办组织人员按要求确定名单并报学院党委。

③研究生各团支部: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申请,结合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推选,党委办组织人员按要求确定名单并报学院党委。博士研究生不占学院名额。

④教师党支部: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自愿申请,名额不限。

⑤学校职能部门: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干部的,可由学校职能部门向学院推荐。

注:请各支部、组织部门在推荐时严格审核拟推人员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若不符合条件此名额将自动作废,名额由学院收回。

三、日程安排:

1、3月6日中午12:40—13:30本科22、21、20、19级各小班团支书、研究生班长(或团支书)、学院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会议,进行2022年党校相关工作讲解;

2、3月7日晚上10:00前各团支部、班级及学生组织核对无误后上报拟推参训学员名单,电子档交至工作会议中所指定的邮箱,纸质档于当天晚上9:00-10:00上交至小白房。(名单需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表格见附件一,附件二,都须提交);

3、3月8日—3月10日:名单公示;

4、召开党校动员大会。(时间、地点待定)

四、名额分配:

①原则上按照本科生19、20、21级团支部推荐0-2名、研究生22、21、20级团支部分别最多推荐3名(班级人数超过五十人可以多推荐1名)。中学时期参加过培训的同学不占本班名额,在符合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通过小班团支部上报(以有结业证为准,各团支部将结业证书复印件与名单同时上交)。

②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推荐0-1名进行审核。如果上一期部门推出的学员结业考核未合格,原则上取消该部门本期的推荐资格。

③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人数按学校所分配名额确定,超出则择优推荐。

④学院将根据以上推荐对象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学生工作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推荐。

⑤上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存在挂科的班级,本期小班推荐名额将做减一个名额处理。

五、要求及其他:

各支部和学生组织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EXCEL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求书写工整,字迹工整、正确(尤其是姓名、学号,可打印),末尾要有支部或班级负责人本人签名。

注:若有任何疑问请咨询

青年先锋队队长雷璐萌:19940739080

青年先锋队副队长杨文杰:18781425125


银娱乐优越会geg党委办公室

2023年3月5日



 

上一篇:我院关于开展“青春躬耕实践,同做追‘锋’青年” 三月主题班团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我院关于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拟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