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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下)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 的通知

时间: 2017-03-16 点击次数:


银娱乐优越会geg各团支部:

按照《团章》规定和校发《关于2016-2017学年度(下)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的通知》我院决定于3月20日18:30-19:30于银娱乐优越会geg学生会办公室集中办理2016-2017学年度(下)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 号,第五条: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要求,团费收缴标准如下:2013级同学按学年缴纳,2.4元/(人·年),2014级—2016级按学期缴纳,1.2元/(人·学期)。

注:2013级上学期已经交纳过团费,本次不再收缴2013级团员团费。

    二、团内信息统计

各支部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下)团内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3月20日将电子档和纸质档交至银娱乐优越会geg学生会办公室。

                       共青团银娱乐优越会geg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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